【政府成立糧食平準基金即為解決稻穀過多的問題.】
——民國六十六年九月三十日在立法院第一屆第六十會期第二次會議答復劉松藩委員有關糧政與農民收益問題之質詢
主席、各位委員先生:
劉委員所提出來的問題,是今天大家都關心的問題,政府也正在檢討這個問題,就是如何來解決這個相當嚴重的問題。不過我們今天在這裏討論的問題,是稻穀太多的問題,而不是稻穀缺乏的問題。如果是稻穀缺乏的問題,那可以說比今天的問題來得更加嚴重了;可是今天問題的存在是稻穀太多,不如稻穀缺乏的嚴重,我們可以設法來解決。我們顧到「穀賤傷農」的問題發生,所以我們成立了糧食平準基金,這個糧食平準基金,到今天為止,已支出了新臺幣一百四十四億元。希望各位委員先生及全體農民了解:這一百四十四億元是給了農民,當時農民也以稻穀來交換,但是這個價格是高過於市價的。今天的市價是五元或六元,我們政府收購的價格是十一元五角,其中相差很大。為什麼要有計畫的收購餘糧呢?主要的原因還是缺乏倉庫,但是另一方面來講,有計畫的收購,就是每一公頃收購九七○公斤,這對於中農、小農是絕對有利的。倘使他種一公頃的地,現在平均是種一公頃一七或一公頃五;而一公頃地出產三千多公斤的稻穀,他要自己吃掉一點,還要交田賦留種子,所以他餘下來的也不過是可以賣給政府的九七○公斤。去年發生過一個現象,就是政府收購,糧價下跌,有一部分的農民就把穀子賣給政府,再用比較低廉的價格到市面買米來吃。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辦法,無論從經濟的觀點、政治的觀點、社會的觀點上來看,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在這次施政報告中也講到,我們已經決定了第一期收價是十一元五角,第二期還是十一元五角。我們在今年的第二期收購餘糧,還要從平準基金中付出四十餘億元,而得到利益的是農民。所以現在在那裏提出不同意見的都是穀子種到三公頃、五公頃以上,餘糧過多的人。當然政府不能以這個價格來完全收購他的餘糧,當然他必須以較低價格賣到市面上去,但是這種農民的數量,在今天臺灣並不多,我們農民多是種一公頃或一公頃半的,種兩公頃的已經不多,而種五公頃、十公頃的人可以說是很少的。所以希望各位體念到政府的苦衷,拿出這麼大的一筆平準基金來補助給我們的農民,而使得中農、小農能夠受到利益。但這個不是長久之計,所以行政院正在研究,如何能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目前還是照這個辦法來作,使得一般小農、中農不會因為「穀賤傷農」而受到害處,使得我們的糧食增多。
各位委員先生,如果今天我們沒有糧食,或是糧食缺少的話,今天我們就不會那麼輕鬆來討論這個問題了。今天是糧食太多,而食庫沒有地方,這個問題是比較容易解決的。倘使是糧食缺乏或沒有飯吃的話,我們向人家磕頭,人家不賣給我們的話,我們怎麼辦?所以我覺得有糧食比沒有好,糧食多也比少好。我們中國人「吃飯」還是第一要緊的事情,政府必須照顧到大眾的這個需要。謝謝各位!
〈註 釋〉
.據立法院公報第六十六卷第七十九期,院會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