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米價保障農民】
——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主持行政院第一三二一次院會指示
一、物價問題:
.米價本週繼續下跌,極堪重視,現在如不能穩定下來,南部新穀上市之後,其價格會更為低落,影響農民利益,希主管機關立即訂定合理收購價格,使農民生產有保障。
.夏季即將來臨,蔬菜的價格業已上揚,有關機關務須盡速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抑止此一季節性的波動,臺北市政府對於中央市場的蔬菜批發行情,尤其要特別重視,不要讓中間商獲得非分暴利。
.飼料價格尚未能完全穩定,亦有待主管機關採取有效措施,本人於月初在省政座談會時曾提議將製造飼料用的黃豆,玉米直接交農會製成飼料供應農民,不必再透過飼料廠商,可否照辦,請經濟部與省政府速即研究。
.紙張價格上漲頗劇,但對於報紙用紙,中興紙廠無論如何困難,都應照舊供應,不能減少或停止。
.木材現係一律禁止出口,但檜木外銷價格甚高,國內之需要量又不大,宜研究檜木出口,所得價款用以進口國內需要的木材,則於公於私,均將有所裨益。
二、政府創辦公營事業(包括國、省、市營事業)的目的在為民服務,不在賺錢,如果祇知道追求盈利,而忽略了為民服務的大目標,絕非政府的初衷,所以今後對公營事業的考核應以服務成績為主要依據,同時也希望各公營事業從改進管理方法、降低生產成本著手,以擴大服務成果,不要存有與民爭利的觀念。
三、臺灣省政府各廳處長現在每週需來臺北兩三次,參加中央部會召集的各種會議,使省府單位首長經常離開工作崗位,影響行政效率極大,宜加改進。今後中央機關如有需與省府磋商的問題,其涉及機關較多者,可彙集經由一個定期性的協調會報(例如每兩週一次)處理,邀請省府指派適當人員參加,以期減少省府同仁往返次數。如需要省府較多同仁出席時,應盡可能由中央機關派員到中興新村洽談。希秘書處研擬辦法。
四、各機關對於介紹信的氾濫,最感困擾,為了幫助各位首長解除人情壓力,今後各部會處局署及省市政府接獲的介紹信一律送人事行政局集中處理,並復函介紹人,說明係奉行政院的規定如此辦理。各縣市長接到的介紹信則集中交省人事處處理。
五、學生在電視節目中演唱流行歌曲或在商業性的廣告中出現,均非所宜,請教育部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予以糾正。
六、臺灣地區自四月一日起全面整理交通秩序,現即將屆滿一月,其成效如何應加以檢討,並根據檢討結果,切實改進執行方法。這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必須要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絕對不能一曝十寒,半途而廢。
七、當前國家處境艱難,一切與求勝利、求生存無關的繁文褥節能省則省。基於這種看法,政府機關舉行重要宴會時,與宴人員需要穿著禮服的規定,可否取消,希外交部會同內政部國防部研究辦理。
八、政府機關營繕工程及購買財物時,常會發生圍標的情事,使主辦人員感到困擾,甚至因此而敗壞政治風氣,影響行政效率,為害之大,莫此為甚,希主管機關查明其原因何在,並依據「信任機關」「信任各級主管」的觀念和鼓勵主管人員發揮責任心的心理,不必專以限制和約束為手段,研擬合情合理的改進辦法報核。
〈註 釋〉
.據行政院秘書處編「希望大家都知道行政院的工作」第一集。另題有「對穩定物價之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