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開發南沙群島】
——民國四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主持退輔會第二○六次業務會報指示
一、日前視察蘇澳及員山榮民醫院,一般醫療情形較前進步,惟環境方面頗不整潔,希切實改進。
二、各醫院榮家榮民,除習藝外必須讀書;應即制訂掃除文盲計畫,並提出「醫院就是學校」的口號。
三、各醫院肺病健癒六十歲以上之榮民,應送榮家就養。
四、各醫院榮民應重新檢定一次;今後檢定工作,必須切實認真執行。
五、榮民儲蓄與保險,可予研究;能否與企業公司配合並希考慮。
六、南沙群島必須開發,希積極進行籌劃;西沙群島亦可派人勘察。
七、蘭嶼農場作業及管理,應徹底改革;通訊設備亦應加強。
八、下週內希職訓處召開會報一次,同時各處室(組),亦可定期輪流舉行會報。
〈註 釋〉
.據輔導會工作紀要,第一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