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加強運用賦稅與金融措施以促進經濟發展厚植稅源】
——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對財政部工作指示
財政部應加強運用賦稅與金融措施以促進經濟發展,厚植稅源,而不應採取殺雞取卵的辦由於全國人民深知納稅為國民應盡義務,守法納稅,因此政府歷年來,能保持國家財政收支的平衡並有歲計剩餘,而財政部全體同仁也能負責盡職努力,任勞任怨,至堪嘉勉。
對於今後財政部的工作:
.財政為施政要項,今後的財政不僅是要增加稅收,更重要的是要不斷的研究發展,來謀求稅制與稅務行政的進步,使我國財政工作更為現代化與科學化。
.財政與經濟建設必須密切配合,除應謀求收支平衡外,更要運用賦稅與金融等措施來促進經濟的發展,厚植稅源,而不應採取殺雞取卵的辦法。
.對於稅務方面,今後一方面要防止逃稅漏稅,同時要減輕低收入者的稅負,政府財政的原則,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取之合理,用之得當。無論是稅制或稅務行政都要避免苛擾,盡量簡化。而且要端正稅務風氣,使稅務人員人人潔身自愛,能取得社會大眾合作與支持。
.銀行業務要積極謀求現代化,目前不但要記取既往的教訓,革除弊端,更重要的是要謀求銀行業務的開展,來配合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期望銀行人員要有日新又新的精神來革新業務。
.國有財產要更進一步,作更覈實的管理與更有效地利用,並使國家的財政有更多的收入。
.糧鹽行政,關係人民的生活至鉅,政府今後仍應謀求糧食的增產、糧價的穩定,並且要繼續照顧鹽民的生活。
〈註 釋〉
.據行政院新聞局輯行政院蔣院長言論集,第九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