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彙編-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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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農民組織協助解決困難】
——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院第一屆第五十一會期第一次會議答復劉金約委員關於農業問題之質詢

主席、各位委員先生:
劉委員所提的是關於農業問題,行政院為加速農村建設,持指撥二十億元作為運用經費,並已提出一個特別預算案,送請貴院審議。基本問題,不是在於如何用掉這筆錢,而是要使這筆錢在將來對國家、對社會、對農民都能得到益處。同時,這二十億元是歲計剩餘,這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現在不過是由政府對其作適當之調度,又用到老百姓的身上而已。而且,政府今天所做的不是殺雞取卵,而是養雞生卵;所以,我們的基本政策,是發展農業,當然改善農民生活,也是我們的主要任務。不過在工業發展方面,亦需要農業之支持。現在可以拿一個數字加以說明。

臺北市在十年以前,每天屠豬一千零四十一隻,現在每天屠豬二千零四十八隻,剛好增加了一倍,以前的豬每隻約七十三公斤,現在的豬,則平均每隻達九十四公斤。這是農村供應城市物品的實例。除豬以外,再以宰牛來講,十年以前,每年在臺北市所殺的牛有四千零一十四頭,但在去年一年,即殺了二萬九千多頭牛,其增加的數字,也非常迅速。假定鄉村不供應城市物品,在城市中即會發生許多困難問題。所以,城市中的工業發展,亦需要農業方面之支持。

臺灣的農業,可以說具有天時、地利、人和。所謂天時,臺灣春夏秋冬四季都能耕作,而且除已耕之田地外,還可以開發山坡地。在地利方面,臺灣有很好的氣候與水利;除了天時、地利外,還要加上人和。現在我們不但要改良地質,而且要注意農民組織之改進,今天我們不是要農會成為半農半商的放款機構,而是要使其成為真正為民服務的組織。對於水利會也要加以改進。

今天上午我講到要民眾參政,就是要民眾參與建設工作。我們一定要使真正的農民,成為農會及水利會的負責人,因為他們知道農民的痛苦,故能將每一個錢用在農民的身上。我們知道,農民都很勤苦,天不亮即到田中耕作,今年春節我到金門去,看到農民在年初二的那天,便在田中耕作了。所以,我們應該知道農民的辛苦,協助其解決困難,並要使他們得到其應得的利益。希望大家以全體力量共同推動農業建設,以使其天天有進步,最後能得到很大的成功。

〈註 釋〉

.據立法院公報第六十二卷第十三期,院會紀錄。
 

資料來源:經國先生文化經濟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