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澎湖離島發展農業】 ——民國六十九年五月十九日在澎湖對農業發展委員會之指示 農業發展委員會今後應注意: .農業與工業的均衡發展。 .因應經濟結構的轉變,對農業的新技術和方法,積極研究增進,對於新的人才,尤應予獎進培植。 .農民收益的繼續提高與農民生活不斷改進。 .澎湖地區各離島的農業,設法予以協助。 .遠洋漁撈和近海養殖事業,應作有計畫的推進發展。
〈註 釋〉 .據中央日報社編蔣總統經國言論選集第二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