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為工商服務的精神】
——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寫給銀行負責人的信
去年五月底,經國參加銀行業務檢討會議時,曾經說過:「銀行業是一切經濟事業所賴以成長、拓展及繁榮的總樞紐,因此對國家經濟變動所擔負的責任也特別重大,過去銀行對經濟雖已有了相當貢獻,但處於今天的情勢,自必須要以加倍的力量,再求改進。」一年半來,銀行業務雖然有了若干的改進,然而容我率直的表示,很多地方配合得很不理想,所以本諸求善的心情,願再提供一些意見,來與銀行從業同仁共勉。
這一年多以來,國內經濟受到國際經濟變化巨大的浪潮沖擊,政府與工商界正以全力密切合作,克服困難,在此時期,銀行業更應發揮為工商服務的精神,主動的、積極的來幫助工商界解決難題,機動的、活潑的來促進工商事業的發展。而在此方面,據各方的反映,銀行作業遲緩,手續繁複,以致效率不彰,因之,我認為銀行業務的制度、各種規章、程序,都有進一步再加全面檢討的必要,以如何便利工商為中心意旨,作一次徹底的改革。
其次,我認為銀行業務的是否健全,以一個現代的信用機關應配合著客觀上工商發展的需要來看,銀行的業績主要不在於盈利多少,最重要的而是在於對產業界的協助盡了多少力量;尤其在國家經濟的整體觀念下,金融事業負有依循政府政策來調節社會經濟的任務,更不是以單純謀取利潤為目的。從這樣的角度來衡量,今日我們銀行業的經營方針,也有從基本上加以研究改革的必要。將來政府對各銀行的考核,也要以能否配合國家政策有所貢獻作為標準。
再次,談到銀行從業人員的服務態度,經國以為,銀行雖然具有授受信用的功能,但決不能視為一種支配的權力;反之,正因為有此融通供求的責任,銀行人員必須以服務為天職,來為工商界效勞。所以我想重複去年銀行業務檢討會上的幾句話:銀行人員必須排除被動的惰性,不能坐在辦公室裡等辦公文,而必須要主動的去找顧客,了解顧客的業務,考慮顧客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服務。
至於最近因為蔡少明案的發生,我也體會到各金融機構同仁在工作心理上不免會受到一些影響。但我認為蔡案祇是少數人的貪贓枉法所造成,自有法律作公正的制裁,絕大多數清白的金融人員,正可從這一案件中所暴露的銀行業務缺點,作為一次重大的教訓,勇敢的去努力革新,絕不可因噎廢食,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消極心理,怠忽了處理正常業務,妨礙了工商界的正當需要,那樣便是不負責任,尤不是今天我們全體致力於突破經濟難關中應有的現象。
總之,當此時際,銀行業在整個國家經濟發展中所占的地位愈來愈見重要,已不容銀行對經濟發展處於一個袖手旁觀者的角色,而應積極的參加,盡力為工商事業提供一切合理的需要與便利,否則不但沒有盡到職務上應盡的責任,也損害了國家利益。我相信所有銀行從業人員都願以經濟建設成敗為己任,成為幫助推動國家建設的潤滑力量,而不願作為牽制經濟成長的障礙。
近來政府連續的採取了許多協助工商界克服當前面臨困難的措施,在在需要銀行業的協助配合,深望全體銀行從業人員發揮高度服務精神,對國家社會作更多的貢獻。
年關將屆,經國掬誠提供以上意見,敬請轉達貴行每一位同仁,並代為祝福
新年快樂,事業成功!
〈註 釋〉
.據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中華日報報導及黎明文化公司編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彙編,第九集。另題有「銀行業要協助工商界克服當前面臨的困難」。 |